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达州市通川区2024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一、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以“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为核心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就业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年度目标0.5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年度目标0.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度目标0.05万人;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年度目标0.88万人;青年就业见习65人。
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区城镇新增就业0.743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5.1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46.8%;帮助1899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379.8%,实现脱贫人口就业990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6%。吸纳271名青年进行就业见习,完成目标任务的416.9%。
三、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社会保险补贴890.09万元
根据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对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1.2024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共434人,补贴资金1891155.64元;
2.2023年第二批、第三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共1211人,补贴资金7005952.66元。
3.2024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共1家,补贴资金3732.51元。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2072.35万元
按照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和通川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作标准(1970元/月/人)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400元/月/人执行,直接打卡发放个人。2024年我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869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0723480元。
(三)创业补贴9万元
按照川办发〔2024〕34号文件规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共9人,补贴资金90000元。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5.35万元
根据川办发〔2024〕34号文件规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2024年度共4家企业27人,发放补贴金额53500元。
(五)就业见习补贴392.52万元
按照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等。2024年度共组织46 家见习基地418 名16-24岁失业青年和高校毕业生进行见习,发放见习补贴共计392.52万元。
(六)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按照川人社发〔2022〕13号文件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2024年为1家新评定为省级见习基地发放一次性奖补20万元。
特此公开,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2024年通川区就业局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