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公示
  • 来源: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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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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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2024年度中省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207.57万元,拨付180.4万元 (大写:壹佰捌拾万肆仟元),剩余27.17万元(大写:贰拾柒万壹仟柒佰元);《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5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5〕6号)下达我区中省动物防疫资金154.99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玖仟玖佰元)。合计下达动物防疫经费182.16万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万壹仟陆佰元)。

    (二)资金监管单位。通川区农业农村局、通川区财政局。

    (三)资金实施主体单位。通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及对象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48万元。用于支付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其中:省级统采部分42万元支付至相关疫苗生产厂家;2024年规模养殖场直补部分6万元支付到区内2024年度实施“先打后补”工作的养殖企业。本年度此项 “先打后补”剩余部分统筹至第三项疫病防控宣传、监测与流调、疫病净化、免疫效果评价使用。二是动物防疫专用材料购置资金60万元。用于全区春秋防集中免疫狂犬疫苗、消毒药、采样用品、防疫档案采购及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试剂耗材采购等。三是动物监测与流调、疫病净化、免疫效果评价、疫病防控宣传培训资金21.27万元。用于对主要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技能培训,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净化,以及对各乡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效果评价和对实施“先打后补”养殖企业的免疫效果抽检等。四是城区犬只无纸化防疫试点(智慧宠防)资金1万元。用于本年度城区犬只无纸化防疫试点(智慧宠防)网络平台费用。五是春秋防集中免疫反应死亡补偿5万元。用于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应激反应死亡畜禽补偿。六是应急物资储备资金10万元。用于储备消毒药、防护手套、防护服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七是应急处置资金10万元。用于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和畜牧兽医部门组织实施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进行补助以及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因强制免疫反应死亡的畜禽补贴,补助对象分别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和养殖者。本年度此项补助剩余部分统筹至第三项疫病防控宣传、监测与流调、疫病净化、免疫效果评价使用。八是劳务补贴经费15.36万元。用于鑫源屠宰场驻场协检员招录劳务补贴。九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1.53万元。用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以上1-7项工作由区动物疫控中心负责实施,第8、9项由区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中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到位率100%以及补助动物防疫信息建设。

    (二)效益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0%。

    四、资金管理

    (一)组织保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川区2025年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及其配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协调全区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等文件以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一是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二是补助项目和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拨付严格按有关文件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执行;三是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执行、资金使用、考核等财务活动全程监督;四是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定期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资金拨付时间

    达州市通川区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按照上述分配原则及内容拨付,春、秋季集中免疫拨付一批、12月底全部拨付到位。

     

    附件:1.达州市通川区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安排资金

    备注

    1.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资金

    省级统采部分

    42

    由区动物疫控中心实施

    养殖场直补部分

    6

    2.动物防疫专用材料购置

    60

    3.监测与流调、疫病净化、免疫效果评价、疫病防控宣传

    21.27

    4.城区犬只无纸化防疫试点(智慧宠防)

    1

    5.春秋防集中免疫反应死亡补偿 

    5

    6.应急物资储备

    10

    7.应急处置资金

    10

    屠宰环节

    8.劳务补贴经费(用于鑫源屠宰场驻场协检员招录劳务补贴。)

    15.36

    由区动监所实施

    养殖

    环节

    9.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11.53

    合计

    182.16

     


    附件2

     

    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及时报告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依法对动物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发放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动物防疫信息建设。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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