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罗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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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3.30警示日和清明节将至,目前是森林高火险期。这一阶段,各地农事用火、祭祀上坟、旅游踏青、林内疫木除治施工等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春耕备种等带来的入林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现象将大幅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现就做好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求,充分发挥五级责任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作用,确保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疫木除治等野外用火管控到位,加大对野外集中埋葬区、散埋乱葬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力度。各检查卡点倡导香纸换鲜花、丝带寄哀思等绿色祭祀方式,严格落实公墓、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等规定。

  二、加强宣传力度,抓好教育引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扎实开展3.30警示日宣传活动,动员多方力量、集中多种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森林防灭火各项法规政策,讲清野外祭祀用火的危害性,强化各类人群的防灭火意识。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查处以及森林防火安全常识。积极组织护林员、林业经营单位和防火责任单位,以召开院坝会、宣传标语、宣传车、村村红喇叭、入户宣传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火意识。

  三、严防卡点路口,加强火源管控

  “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各地在进入重点管控区域、重点管控单位、重点管控设施的各个路口设立检查站点,做到应设尽设、专人专守,严格执行不接受宣传不放行、不接受检查不放行、不留下火源不放行、不扫防火码不放行;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巡山护林,督促护林员高密度、高频次巡查巡护,提高护林员熊猫护林APP上线率,确保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四、严格值班值守,加强督导检查

  “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护林员要全面下沉蹲点值守、靠前办公,防火卡口的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好主要领导带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的要求,若遇火情火灾,务必严格按照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各责任组务必及时安排到责任区蹲点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对工作推动滞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提醒敦促、责令整改。

  五、加强火案查处,严肃逗硬问责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要求,林业要与公安部门加强协作,要逗硬落实见烟就查严管严控措施,加大对违规祭祀用火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民政、公安、林业、应急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开展非法祭祀品市场专项整治。对因火源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达州市通川罗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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