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实体行政执法证件,现宣布由电子行政执法证件代替实体行政执法证件,实体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姓名:刘德聪,工作单位: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证件编号:23140117082,证件有效期至2029年2月22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实体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反映。利用实体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