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片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区安委及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8〕6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达市安办〔2019〕3号)、《达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区安办〔2019〕6号)和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9年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制定《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维护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保障好在建工程、办公场所、家属集中居住区域和公务车辆安全,严防死守地灾防治。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涉矿违法行为。
一是要强化动态巡查,充分利用国土资源12336违法线索电话举报平台和信访问题反映线索,全面排查清理各类违法线索;二是要加大违法法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和立案查处,该吊销证照的及时按程序吊销或上报吊销证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及生产安全的线索及时移交案件部门查处;三是要巩固我区煤矿超层越界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于发现违法线索处于调查核实阶段的,要认真核实、调査清楚,尽快形成成果。对于已经处罚但尚未结案的应该尽快结案并加强监管。
(二)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清理证照过期和关闭矿山。
要主动沟通协调,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确保部门间协同合作、信息共享、互通有无。一是对政府已下达关闭决定的矿山,要及时注销或上报注销采矿许可证或勘查许可证;二是全面排查关闭、废弃矿山的矿井现状,发现未封闭井口、充填井筒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328号)的要求立即报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封闭充填;三是对已注销(吊销)、到期未延续的采矿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要将相关信息及时函告安监、公安等部门,确保履职到位。
(三)强化信息公示,执行矿产开发黑名单制度。
严格执行矿业权人勘査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扎实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对在实地核查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核实、严格查处。对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审批、国土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批等予以限制或禁入。
(四)持续严防死守,切实落实地灾防治工作任务。
要按照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和全省、全市、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措施,全力防范应对有关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要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五)瞄准在建工程,开展安全防范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省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7〕15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尾矿库用地审批和监督工作,对已闭库的尾矿库要及时开展土地复垦验收。二是要认真做好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安全排查、检査要有记录,坚持“谁检査、谁签字谁负责”。
(六)积极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做好各项专项工作。
一是全力配合安监、煤监等部门做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回头看、回头査”全覆盖方式,继续形成打击矿山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的高压态势。二是切实做好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的后续工作,确保已关闭煤矿关死、关实、关到位,防治死灰复燃;对于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及时暂扣采矿许可证。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的煤矿,要及时注销上报注销采矿许可证,同时做好采矿权价款退还后续工作,避免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发生群体性事件。三是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非煤矿山、河道管理范围外的砂石超限超载出矿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要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落实责任,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9年1月16日至2月15日):进行自查自改自报工作;针对我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为线索。
第三阶段(2019年2月16至3月10日):各股室队所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査。
第四阶段(2019年3月11日至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局办公室。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