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委、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对全区2014年以来的所有扶贫项目和资金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检查。现将相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以来,各乡镇街委负责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及安排的相应资金,包括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整村推进项目,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扶贫项目,农村道路交通扶贫项目,支持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巩固提升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脱贫攻坚引领区项目,“五改三建一治理项目”,产业发展或“四好户创建”项目以及非直接到户的社会捐赠资金。特别说明:(一)由区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及相应资金,由区级相应部门负责组织自查自纠和整改,不纳入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二)2014年以来,审计或纪检部门已审计和检查处理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不纳入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但审计、纪检部门明确提出要求整改的项目和资金要纳入本次集中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扶贫领域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验收后移交情况,项目后期管护情况、项目效益情况以及乡镇街委对项目的规划,实施的监管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等。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检查使用扶贫资金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存在用于明确禁止的开支,是否存在长期滞留的扶贫资金,是否存在拨付有明显不足的项目资金;检查档案资料是否符合拨付要求等。
三、检查方式
(一)查看制度是否健全,账簿会计信息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二)查阅扶贫项目相关资料,项目申报资料,会议资料,公示公告资料、合同、验收等档案资料,是否落实“四议五公开”制度。
(三)进村入户、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后期管护、生产效益等相关情况。
(四)产业扶持基金每乡镇抽查不少于10户贫困户,查看利用借款发展的具体项目及增收情况;危房改造项目每乡镇街委抽查不少于10户,查看改造到位情况及效果和贫困户满意情况;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每个乡镇街委随机抽查不少于3%的贫困户,查看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及效果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4月19日前区上完成开展扶贫领域项目的资金集中检查动员大会及参加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实地检查。4月20日至5月20日,各组赴乡镇街委开展工作。检查人员必须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每一个(类)扶贫项目形成检查工作底稿并签字确认。
(三)形成报告。5月30日前,各组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区脱贫攻坚办。区脱贫攻坚办汇总形成检查总体报告提交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审定。
五、后勤保障
(一)车辆安排:各检查组工作用车由区脱贫攻坚办负责统筹安排;
(二)下乡补助:各抽调人员下乡补助由攻坚办出具下乡天数证明,回原单位据实报销。各组组长对本次检查期间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