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居保局2019预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区人社局
  • 作者:罗亚
  • 发布日期: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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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居保局

    2019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负责编制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按照全省统一的业务管理规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全县财政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区委、区政府及区人社局的领导下,我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续保、参保扩面、养老金发放、基金管理、政策宣传、培训指导为重点工作,对2018年参保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缴费情况进行清理、校对与核实,完成了参保人员信息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通川区居保局编制共15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工勤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居保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17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17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6 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 1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万元,占92.27 %;项目支出13.8万元,占7.7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万元,占 7.7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万元,占80.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3万元,占5.17%;住房保障支出11.87万元,占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24.7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 乡镇“金保”网络费工作的项目支出。如:网络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96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通川区居保局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  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万元,用于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居保局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1万元,增长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川区居保局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乡镇金保网络费),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3.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2个(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64.8万元、下达单位专项预算13.8万元),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78.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单位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 乡镇“金保”网络费专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_(215)通川区居保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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