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医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人社局
  • 作者:罗亚
  • 发布日期: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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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医保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承担区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3、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工作。

    4、负责区级老红军、离休干部、1-6级革命伤残军人及特殊人群的医疗费审核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6、负责医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7、负责指导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全面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力配合省(市)政府做好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人员报账难的问题。

    2、深入开展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基金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

    3、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采取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日间手术等多种支付方式,达到以收定支、控制医疗成本、缓解支付压力的目的。

    4、大力配合医保机构改革。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二、部门概况

    医保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医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86.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后相关经费的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医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286.47万元。

    (二)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医保局本年支出合计28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7万元,占95.8 %;项目支出12万元,占4.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1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后相关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88万元,占76.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9万元,占11.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7万元,占5.16%;住房保障支出19.43万元,占6.7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7.8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 医保信息化建设支出。如:网络维护等支出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32.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医保避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6.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11万元,减少1.75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医保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医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12万元、保留专项0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医疗保险网络维护),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2个(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74.47万元、下达单位专项预算12万元),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86.4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的人员机构运转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_(214)通川区医保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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