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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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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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农业产业经营的法律法规;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指导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经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水产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办理国家、省、市农业项目立项和申报;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实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和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渔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及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开展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审批、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参与农机产品政策性补贴工作。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及渔疫病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对区内、过境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控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或者接受委托承担国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产地调运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职责。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11、负责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研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定、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职责。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5、负责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区农业工作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作风建设为主线,将以省市召开的乡村振兴大会和我省推进农业现代产业园区建设会议为契机,按照“双核双带六区发展战略”总体部署,树立“产业进园区、园区带产业”的理念,以“四个农业”(基础农业、健康农业、智慧农业、园区农业)建设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奋力打造通川现代农业升级版,通过5年努力,全区规划建设省、市、区三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力争建成10个,着力构建通川现代农业建设体系。

    1、以基础农业为根本,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三网”配套,形成“田成方、水成渠、路成网”农业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改造田网。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实现田型调整、地梗筑砌、土地平整、土层增厚。

    二是配套水网。加强农田排灌、提灌、喷灌、微灌等建设,新建改造农村提灌站13座、农机智慧节水灌溉基地(滴灌)2处700亩。

    三是升级路网。新(扩)建机耕道50公里,种养基地生产便道70公里。

    四是巩固基础。扎实开展“两区”划定,全区粮食播面稳定在47.87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18.52万吨;大力发展高山优质富硒水稻10万亩;开展蓄留“冬水田”工程、推广“稻田+模式”和撂荒地复耕“三年攻坚行动”,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基础。

    2、以健康农业为重点,促进农业生态化发展

    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蜜蜂授粉、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轮作、间作、套种等技术,开展种养结合试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全区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农业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措施,研究制定废弃农膜回收处置办法,提高秸秆、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完善配套302个畜禽养殖场粪污利用实施设备,创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20个,,建设有机碳肥厂1个,年处理秸秆20万吨、粪污24万吨,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

    3、以智慧农业为引领,促进农业科技化发展

    大力支持“互(物)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生产领域智慧化,助推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及农产品的标准化,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施农产品加工贸易促进行动,实现农产品资源就地转化,依托市区共建的川东北最大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省级重点项目好一新农产品批发市场、秦巴电商物流园,全面构建生产、加工、流通农业全产业链,创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开展“强农兴邦中国梦、品牌农业通川行”,以“品牌引领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与猪八戒公司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扶持一批农业企业品牌、打造一批农产品品牌、发展一批新业态品牌”。

    4、以园区农业为抓手,促进“抓二连一促三”融合发展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实现产业振兴的主要抓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其主要目标:省级园区1个(环凤脆李),力争2个,市级园区3个(秦巴蓝莓+花卉、磐石草莓+、青宁油牡丹),力争4个,区级园区3个(聚家猕猴桃+大樱桃、连心青脆李、芦笋),力争4个。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农业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3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4个。

    我局现有行政编制16人,参公管理编制27人,事业编制173人,事业工勤编制27人,合计245人。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6人,参公人员27人,事业人员174人,工勤人员27人,合计246人。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2984.9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4人,工资标准提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升。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农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2984.90 万元。

    (二)出预算情况 
        2019年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298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9.50万元,占95.8%;项目支出125.40万元,占4.2%。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28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67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4.9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16万元,主要是人员新增4人,工资标准提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286.55万元,占76.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31万元,占12.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8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206.67万元,占6.9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27.4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公务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27.7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 (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46.48万元,主要用于: 村级防疫员工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耗材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8.9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45名驻村农技员补助、123名非贫困村农技巡回人员经费、农村土地确权数据专线运行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356.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农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农业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农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5.1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75万元,增长0.4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川区农业局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125.4万元、保留专项306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6个,分别为:村级防疫员补助41.48万元、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津贴306万元、贫困村45名驻村农技员经费51万元、123个非贫困村农业技术巡回小组工作经费2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耗材5万元、农村土地确权楼据专线运行7.92万元。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06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8个(分别为:人员支出2569.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0.34万元、下达专项为125.4万元、预算保留专项306万元),每个任务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3291.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 (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5】农业农村局2019年绩效目标办法附件.xls 部门预算公开表_(305)通川区农业农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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