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2-14
点击数:人次

​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党政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201号)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区委办〔2020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公开选聘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15名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

  二、选聘对象

  在通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领域公开选聘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政策研究等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学专家和律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并在其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其中专职律师执业还应满5年;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执业律师还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选聘方式

  (一)公开遴选

  向社会公告遴选条件,接受个人报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择优聘任。

  (二)单位推荐

  由机关事业单位、驻达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书面推荐,从推荐人员中择优聘任。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含推荐)

   1.时间:2025217日起至2025223日止。

   2.提交材料:(1)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

  (2)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件、奖励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执业经历,主持或参与党委、政府或部门重大涉法事务情况,以及法学领域重要研究成果;

  (4)个人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执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承诺人手写签名);

  (5)单位书面推荐的除按前3项的要求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内容需包含: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政治素养、个人履历及推荐的理由)。

  3.方式及地点:本次报名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经推荐的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或现场确认时需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联系人:夏璐璐,联系电话:0818—2379263,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49号)。

  (二)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聘任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务水平以及职业操守,对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聘。

  (三)公示

  选聘结果将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并印发聘任文件后,由区司法局与其签订党政法律顾问合同。

  六、薪酬待遇

  区党政法律顾问报酬包括年固定报酬和具体案件代理费。年固定报酬由区司法局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具体案件代理费由区司法局参照社会同类事务代理费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受委托法律顾问协商一致后报区政府审定。

  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兼任区党政法律顾问的,不支付报酬。

  七、其它事项

  报名者或推荐单位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2025214


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照片)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政治面貌

(党龄)

 

  

  

第一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最高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

 

 

 

职称

 

取得的所有资格证书及编号

 

主要研究方向

 

联系

方式

电话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擅长领域

1.       农业();2.城建();3.工贸();4.科教文卫();5.社会事业();6.征收征用();7.行政协议();8.国家赔偿();9.信息公开();10.合同();11.房地产();12.金融();13.公司();14.国际贸易();15.工程建设();16.其他:

研究

成果

获奖

情况

 

 

 

 

 

 

 

主持或参与重大涉法事务

情况(如:党政法律顾问及重大行政诉讼、复议等领域执业经验)

 

 

 

 

 

 

 

 

本人承诺:上述表格中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填表人签名: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注: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需写。个别项目内容较多的,可按实际需要分栏,也可另设附表。“本人承诺”一栏中,填表人签名需手写。

联系人:夏璐璐      联系电话:0818-2379263   电子信箱:2898862411@qq.com

通信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大北街49号合法性审查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