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公司杜泽梅复兴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11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存在购销存账实不符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三十六条第八款,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店负责人;3.立即整改。
2.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复兴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11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存在购销存账实不符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三十六条第八款,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店负责人;3.立即整改。
3.四川正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复兴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11日,达州市医疗保障局交叉检查组对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存在购销存账实不符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第三十六条第八款,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店负责人;3.立即整改。
4.达州德仁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在精神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保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5.达州元达联合疗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在精神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保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6.达州元达联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在精神治疗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保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7.达州元达联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省级飞行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保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8.华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病程记录中无相关描述使用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9.达州市通川区梓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无发热使用柴胡注射液等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10.达州田氏骨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无相应诊断及病程记录使用左氧氟沙星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11.达州元达联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重复用药:己酮可可碱群麦同时联用银杏蜜环口服液;中草药未辩证使用川穹茶调片;不合理检查:内科治疗患者医嘱中出现“血型鉴定”检查,不合理用药:无诊断使用复方甘草口服液等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12.达州市未来好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无指征使用注射用法莫替丁等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13.达州市通川区碑庙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8月,国家医保局下发问题线索,经抽取相关人员病历,组织专业核实,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用药:血常规、胸部DR未提示感染,无相关诊断使用注射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等问题。依照《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第六十五条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对该院违规金额限期追回,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3.立即整改。
14.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15.达州市通川区碑庙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16.北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17.达州博大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18.达州德仁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19.达州市通川区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0.福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1.达州华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2.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3.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4.达州元达联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5.达州元达联合疗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6.达州市通川区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国家医保局下发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违规线索后,对全市糖化血红蛋白检验项目过度检查行为进行大数据筛查,其规则为两类,一是国家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二是市医保局筛查住院时间小于90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2.按照服务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3.立即整改。
27.通川区徐小晴中西医结合诊所(原陈立中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下发职工门诊统筹疑点线索,通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进销存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3.立即整改。
28.达州人和诊所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下发职工门诊统筹疑点线索,通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超执业范围开展医疗服务、非本人使用职工门诊统筹、进销存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3.立即整改。
29.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凤凰大道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下发职工门诊统筹疑点线索,通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3.立即整改。
30.云山诊所有限公司夏荷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下发职工门诊统筹疑点线索,通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非本人使用职工门诊统筹、进销存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3.立即整改。
31.平康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根据四川省医保局下发职工门诊统筹疑点线索,通川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进销存账实不符等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如下处理:1.按协议要求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3.立即整改。
32.达州市通川区塔沱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站2024年度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违规数据1条,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3.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违规数据2条。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4.万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的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5.达州市通川区碑庙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20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违规数据1条。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6.达州通川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的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7.达州市通川区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的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8.达州医科肿瘤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的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39.达州医科肿瘤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限定性别类异常使用检查等项目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该院存在未按限定性别检查检验的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金额和违约金;2.约谈该站相关负责人;3.立即整改。
40.达州市通川区吴海波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诊所存在处方笺有涂改、超限定支付范围和因更换管理系统,进销存管理不规范,无法核查进销存情况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1.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药店存在处方笺有涂改、处方笺笔迹不相符合超限定支付范围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药店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3.达州市通川区牟必红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诊所存在处方笺医师笔迹不符合进销存管理混乱,大部分药品未录入系统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4.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诊所存在处方笺医师笔迹不符合超限定支付范围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小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药店存在留存的购药处方无治疗机构签章、特药药品结算数据录入错误和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结算医保费用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诊所存在未查见医保基金相关培训记录、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记录和处方笺医师未签字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约谈相关负责人;3.暂停拨付使用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7.国药控股四川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省级抽查及区医保局“回头看”中,发现该药房存在无购药签收记录、处方笺无执业资质内医生签字和处方未加盖机构公章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2022年度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2倍支付违约金;2.限期追回2022年度违规金额,并按违规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3.约谈相关负责人;4.中止医保服务协议至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5.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8.达州德仁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治疗精神疾病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违法服务协议收费、不合理收费、过度治疗等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限期追回医保损失金额,并按医保损失金额1倍支付违约金;2.对其余25%违规金额存入区财政专户;3.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4.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49.达州田氏骨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组根据2024年国家医保局下发住院大数据筛查发现,对该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虚记费用等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一、对违规金额限期追回;二、对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重复收费问题按违规金额1倍追偿违约金;对串换项目按违规金额2倍追偿违约金;对虚计费用按违规金额3追偿违约金。
50.达州市华瑞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组根据2024年国家医保局下发住院大数据筛查发现,对该医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项目、不合理收费等违规问题。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一、对违规金额限期追回;二、对不合理收费问题按违规金额1倍追偿违约金;对串换项目按违规金额2倍追偿违约金。
51.达州通川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接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2020年7月25日因该院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就医凭证,导致周存碧冒用何菊文身份住院治疗并医保报销,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相关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一、对该院按周存碧住院报销金额3.5倍进行违约赔偿;二、对该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三、对违规问题立即整改。
52.赵友强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收到12345投诉件,通过核查购销存,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保违规行为。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本金;2.立即整改。目前,违规金额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