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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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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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 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通川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依法依规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在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做好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川区财政局在通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通川区财政局未接到依照信息公开要求申请公开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情况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区财政局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性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财政工作情况,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机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开展。通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2024年通川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重点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内容,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要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落实。三是要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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