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司法局
  • 作者: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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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经统计,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股室,确保申请处理高效有序。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2024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各股室负责收集整理本股室公开信息,全局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整体联动机制,切实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采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排查梳理,对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部门动态栏目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增强信息报送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注重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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