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江陵水厂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听证会召开时间:2025年1月24日;召开地点:江陵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听证项目
制定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江陵水厂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听证。
三、制定通川区江陵镇(含新溪社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方案
(一)拟制定通川区江陵水厂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
按照有关规定,以供水定价成本监审为依据,综合考虑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供水经营实际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参考毗邻县(市)区供水价格水平,通川区江陵镇(含新溪社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2.00/m3-2.50元/m3重新制定为2.5元/m3。
(二)拟制定价格主要内容、适用条件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乡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2.实施范围:达州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江陵水厂供水管网供水已实行“一户一表”的乡镇居民家庭用户生活用水。居民家庭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口,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3.计量缴费周期:按月抄表计费。
(三)拟制定价格的理由和依据
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饮水需求,提升饮水质量,区委、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全面改造升级乡镇供水源及设施设备,组建金地水务公司对北部场镇17家自来水厂进行整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金地水务公司为加强统一经营管理,此次对江陵水厂供水区域进行重新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拟制定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江陵水厂供水区域的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江陵镇水厂包含:江陵镇(含新溪社区)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代表(15名):张怀道、侯文德、李在成、王德铭、王发道、杜碧国、陈洪、陈文菊、李云寿、李先贵、廖政、杨家祥、杜善章、杜泽坤、蒲正平。
2.经营者代表(3名):刘景蕻、李学兵、罗明。
3.政府、群团部门代表(9名):
贾云龙(江陵镇人民政府)、周迅(区水务局)、代洲(区住建局)、向宏砚(区政协委员)、刘莉(区人大代表)、程是豪(消委会代表)、王刚(卫生院代表)、桂智文(学校代表)、汤慎(学校代表)。
4.旁听人员名单(2名):杜善敏、冉启江。
5.听证人名单(3名):段庆勇(区发展和改革局)、李飞(区发展和改革局)、郑林柯(区发展和改革局)。
6.通川播报(1名)
五、领取听证会资料
请上述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旁听人员、听证人于2025年1月20日至21日到达州市通川区发改局906室领取听证会相关资料。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李飞 电话:0818-590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