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职责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惠民帮扶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好每年一次的五大专项帮扶活动:“惠民帮扶送温暖”、 “惠民帮扶进社区”、“惠民帮困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惠民帮扶送法律”等活动;二是协同市惠民帮扶中心做好中心大厅接件及管理工作。2018年,中心服务大厅工作窗口受理困难群众求助7750人次,共发放帮扶资金112.75万元。其中,工会窗口对困难群众进行生活和医疗等方面帮扶443件1246人次,发放帮扶资金66.2万元;民政窗口应急帮扶救助12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5.85万元;教育窗口为176人贫困大学生,发放“惠民帮困助学”资金55.8万元,为88名大学新生发放路费6.0万元,为1982名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1542.6950万元;法律援助窗口接件2207件4651人次,援助1803件,无偿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890.3万元;残疾人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残疾人证1322件。三是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下达的其它工作。2019年主要工作(1)继续开展好专项帮扶活动;(2)加强对基层惠民帮扶机构的指导;(3)优化中心窗口服务大厅职能;(4)开展好困难群众应急帮扶;(5)加强惠民服务载体的探索和创新;(6)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属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2名。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21.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 。
(一) 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21.83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万元,占75.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万元,占13.3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79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7.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 16.5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 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现有公务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无公务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
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中心安排政府采购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财务软件。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通川区惠民帮扶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 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0万元、保留专项7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惠民中心合署办公),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2个(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1.83万元、下达单位专项预算0万元、保留预算7万元),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8.8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