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4〕第33号
  •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4-11-11
  • 点击数:人次
  • 为公共利益需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达州市通川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网提升工程(东岳至经开区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通川区东岳镇东兴社区1组,飞进社区3、4、9组,兴盛社区3、4组,有力社区2、3、4、6组;罗江镇凤尾村1、2组,魏兴社区5、16、18、19、20、21组;蒲家镇朱仙社区2组。面积约11.486公顷,具体范围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公路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4年1111日起,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本公告时限为10个工作日。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1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