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为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总结前期“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果,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工作理念,以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防止“散乱污”企业问题反弹。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镇辖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合法生产经营手续和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不达标的企业及集群,重点聚焦“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和环保不达标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排查并提出无营业执照、无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充分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查处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二)违法用地整治行动。采取不定期监测、动态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已经完成整改企业违法用地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现有“散乱污”企业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收集相关部门掌握的企业违法用地线索,对新排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全力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
(三)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结合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效,重点排查企业排污是否具备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手续,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未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的,形成问题清单,督导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立即整改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担当,切实把“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有机结合,积极研究部署,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完善长效机制
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督促指导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员”工作职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发现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防止“散乱污”企业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
(三)强化服务指导
镇级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增强服务意识,督查发现问题的同时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的相关法规,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确保“散乱污”企业不新增、立整改、逐销号,切实保障此次专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