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州同康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同康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3倍处以违约金;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及暂停拨付医保基金。
2.达州市同兴堂大药房江湾城通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同兴堂大药房江湾城通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达州市通川区优草堂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优草堂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达州市通川区新云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新云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5.达州市通川区吴海波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吴海波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达州市通川区王刚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王刚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达州市通川区田利荣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田利荣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达州市通川区唐波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波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达州市通川区康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0.达州市通川区黄忠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黄忠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1.程才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程才云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和春天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和春天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达州市昌庆泰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昌庆泰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达州市通川区曾祥山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曾祥山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达州市通川区邓秋菊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邓秋菊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7.达州市通川区洪武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洪武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谢毓东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谢毓东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9.郝云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郝云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0.达州市通川区周峰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峰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1.达州市通川区王长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王长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2.达州市通川区董文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董文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3.达州市通川区春凤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春凤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4.达州市通川区川宏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川宏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5.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翎锦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翎锦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6.达州市达人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达人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7.四川省达州中药材采购供应站民生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达州中药材采购供应站民生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8.仁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9.符䘵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符䘵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0.达州市通川区益生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益生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1.达州市通川区熊道杰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熊道杰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2.达州市通川区西圣寺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西圣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33.达州市通川区李孝忠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孝忠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4.达州市通川区李美杰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美杰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5.达州市通川区赖青兰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赖青兰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6.达州市通川区侯德聪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侯德聪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7.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8.达州市妙春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9.赵友强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赵友强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0.同康药房有限公司翠屏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同康药房有限公司翠屏路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1.孙光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孙光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2.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福仁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福仁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3.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季花城锦弘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季花城锦弘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4.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七十一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七十一门市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5.仁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6.惠生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惠生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7.郭燎原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郭燎原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8.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锦国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锦国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49.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0.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中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中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1.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2.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3.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4.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5.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客站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客站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6.达州心源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心源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7.通川区凤翎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通川区凤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58.仁艾堂诊所有限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艾堂诊所有限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59.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一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一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0.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保康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保康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1.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八八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八八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2.达州市通川区燕渠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燕渠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3.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丽水翠苑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丽水翠苑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64.达州市通川区华泽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华泽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5.达州市通川区正德华盛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正德华盛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6.四川智宏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智宏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67.恒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恒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8.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淋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淋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9.肖和俊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肖和俊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0.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十九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十九门市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1.达州市通川区梅福全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梅福全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2.达州市通川区久兴兴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久兴兴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3.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4.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复兴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复兴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5.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通川中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通川中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6.达州市通川区唐明春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明春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7.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路连锁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路连锁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8.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9.达州市欢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0.达州市通川区天行健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天行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1.达州市通川区朋成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朋成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2.达州市通川区吴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吴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3.达州市通川区福德堂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福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84.达州市通川区护康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护康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5.达州市通川区顺利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顺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6.廖凤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廖凤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7.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草堂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草堂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8.达州市天德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德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9.通川区马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德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90.达州市通川区刘松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刘松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1.达州市通川区李中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中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2.达州市通川区宏康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宏康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93.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春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4.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蹄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蹄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95.达州市昌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昌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6.达州市通川区平安人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平安人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7.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外维康大药房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外维康大药房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8.达州市通川区周秀莉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秀莉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9.中兵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中兵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00.蒋代华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蒋代华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01.达州君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陵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君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陵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02.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达人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达人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3.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4.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凰城一号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凰城一号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5.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江湾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江湾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6.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金兰小区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金兰小区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7.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棕榈岛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棕榈岛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8.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丽江明珠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丽江明珠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9.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天悦名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天悦名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10.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万锦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万锦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11.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西城名苑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西城名苑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2.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香榭国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香榭国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3.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雍河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雍河湾店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4.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堰湾新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堰湾新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5.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6.王春艳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王春艳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17.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西外龙泉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西外龙泉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8.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荷叶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荷叶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9.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20.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龙泉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龙泉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1.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西河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西河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2.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市金牌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市金牌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3.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中锦国际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中锦国际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4.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来凤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来凤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5.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红星国际广场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红星国际广场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6.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源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源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7.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荣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荣诊所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8.四川省禧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达州中梁首府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禧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达州中梁首府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29.何志鹏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何志鹏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0.达州市民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民心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1.达州参芪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参芪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2.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民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3.达州市通川区皇甫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皇甫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4.文彪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文彪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5.达州市隆发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隆发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6.达州市通川区塔沱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塔沱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137.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8.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朝阳西路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朝阳西路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9.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国际新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国际新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0.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五一花园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五一花园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1.达州市通川区百年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百年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2.云山诊所有限公司金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云山诊所有限公司金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3.达州市通川区李晓霞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晓霞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4.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春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春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5.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6.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万兴路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万兴路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7.达州市通川区康健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健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8.达州市通川区康顺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顺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9.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西外紫荆花路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西外紫荆花路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0.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红旗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红旗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1.达州市兴宏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宏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2.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有限公司十三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有限公司十三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3.达州市通川区周茂生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茂生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4.通川区龙爪塔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通川区龙爪塔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155.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外青华园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外青华园分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56.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57.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8.阳光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阳光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9.达州市通川区向阳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向阳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0.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同安惠民药房西外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同安惠民药房西外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1.达州新天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朝阳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新天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朝阳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2.达州市通川区唐宗楷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宗楷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3.仪陇县兴兴大药房达州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仪陇县兴兴大药房达州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4.达州市通川区老百姓大药房北外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老百姓大药房北外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5.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通川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通川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6.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文家梁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文家梁二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7.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8.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碑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碑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巴路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巴路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东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东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观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观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5.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文家梁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文家梁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6.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张家湾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张家湾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7.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8.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兰四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兰四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客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客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一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一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医门诊部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3.四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东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东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观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观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老车坝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老车坝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9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健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健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海棠湾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海棠湾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金山北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金山北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一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一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5.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6.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人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人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7.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西外二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西外二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8.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明珠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明珠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桑树巷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桑树巷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江湾城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江湾城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华洋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华洋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街心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街心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井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井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医药连锁总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医药连锁总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红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红旗连锁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3.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小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小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塔沱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塔沱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5.达州市通川区仁缘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仁缘康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1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阳骊都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阳骊都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狮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狮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家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家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晶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晶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胜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胜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御景上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御景上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3.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万盛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万盛中医门诊部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山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山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达州同康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同康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3倍处以违约金;2.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及暂停拨付医保基金。
2.达州市同兴堂大药房江湾城通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同兴堂大药房江湾城通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达州市通川区优草堂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优草堂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达州市通川区新云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新云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5.达州市通川区吴海波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吴海波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达州市通川区王刚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王刚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达州市通川区田利荣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田利荣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达州市通川区唐波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波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达州市通川区康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0.达州市通川区黄忠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黄忠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1.程才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程才云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和春天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和春天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达州市昌庆泰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昌庆泰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达州市通川区曾祥山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曾祥山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达州市通川区邓秋菊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邓秋菊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7.达州市通川区洪武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洪武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谢毓东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谢毓东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9.郝云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郝云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0.达州市通川区周峰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峰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1.达州市通川区王长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王长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2.达州市通川区董文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董文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3.达州市通川区春凤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春凤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4.达州市通川区川宏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川宏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5.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翎锦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凤翎锦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6.达州市达人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达人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7.四川省达州中药材采购供应站民生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达州中药材采购供应站民生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8.仁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29.符䘵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符䘵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0.达州市通川区益生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益生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1.达州市通川区熊道杰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熊道杰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2.达州市通川区西圣寺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西圣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33.达州市通川区李孝忠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孝忠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4.达州市通川区李美杰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美杰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5.达州市通川区赖青兰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赖青兰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6.达州市通川区侯德聪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侯德聪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37.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8.达州市妙春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野茅溪帝景阳光连锁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39.赵友强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赵友强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0.同康药房有限公司翠屏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同康药房有限公司翠屏路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1.孙光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孙光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2.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福仁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福仁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3.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季花城锦弘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季花城锦弘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4.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七十一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七十一门市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45.仁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6.惠生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惠生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7.郭燎原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郭燎原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48.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锦国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锦国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49.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0.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中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中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1.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2.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3.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4.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5.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客站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客站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6.达州心源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心源堂诊所有限公司金龙大道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57.通川区凤翎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通川区凤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58.仁艾堂诊所有限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仁艾堂诊所有限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59.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一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一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0.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保康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保康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1.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八八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八八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2.达州市通川区燕渠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燕渠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3.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丽水翠苑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市丽水翠苑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64.达州市通川区华泽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华泽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5.达州市通川区正德华盛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正德华盛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66.四川智宏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智宏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67.恒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恒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8.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淋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淋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69.肖和俊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肖和俊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0.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十九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久兴医药器械有限公司隆发十九门市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1.达州市通川区梅福全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梅福全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2.达州市通川区久兴兴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久兴兴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3.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4.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复兴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复兴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5.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通川中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人和大药房通川中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6.达州市通川区唐明春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明春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7.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路连锁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瑞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路连锁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78.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79.达州市欢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0.达州市通川区天行健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天行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1.达州市通川区朋成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朋成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2.达州市通川区吴明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吴明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3.达州市通川区福德堂药业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福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84.达州市通川区护康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护康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5.达州市通川区顺利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顺利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6.廖凤娇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廖凤娇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87.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草堂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草堂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8.达州市天德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德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89.通川区马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德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90.达州市通川区刘松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刘松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1.达州市通川区李中文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中文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2.达州市通川区宏康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宏康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
93.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春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张晓春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4.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蹄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马蹄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95.达州市昌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昌盛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6.达州市通川区平安人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平安人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7.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外维康大药房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宏川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外维康大药房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98.达州市通川区周秀莉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秀莉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99.中兵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中兵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00.蒋代华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蒋代华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01.达州君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陵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君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陵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02.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达人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达人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3.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4.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凰城一号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凰城一号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5.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江湾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江湾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6.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金兰小区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金兰小区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7.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棕榈岛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棕榈岛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8.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丽江明珠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丽江明珠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09.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天悦名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天悦名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10.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万锦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万锦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11.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西城名苑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西城名苑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2.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香榭国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香榭国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3.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雍河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雍河湾店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4.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堰湾新居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通川区堰湾新居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5.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6.王春艳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王春艳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17.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西外龙泉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西外龙泉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8.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荷叶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荷叶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19.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永盛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20.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龙泉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龙泉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1.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西河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西河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2.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市金牌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市金牌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3.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中锦国际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中锦国际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4.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来凤路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来凤路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5.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红星国际广场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达州红星国际广场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26.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源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源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7.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荣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荣诊所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28.四川省禧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达州中梁首府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禧悦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达州中梁首府分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29.何志鹏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何志鹏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0.达州市民心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民心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1.达州参芪堂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参芪堂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2.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济民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3.达州市通川区皇甫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皇甫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4.文彪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文彪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35.达州市隆发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隆发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6.达州市通川区塔沱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塔沱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137.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8.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朝阳西路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朝阳西路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39.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国际新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国际新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0.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五一花园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格瑞大药房五一花园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1.达州市通川区百年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百年堂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2.云山诊所有限公司金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云山诊所有限公司金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3.达州市通川区李晓霞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李晓霞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4.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春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春兰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5.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金龙大道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6.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万兴路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奕柯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万兴路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47.达州市通川区康健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健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8.达州市通川区康顺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康顺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49.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西外紫荆花路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西外紫荆花路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0.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红旗路中西医结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巴山恒升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红旗路中西医结合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1.达州市兴宏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兴宏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2.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有限公司十三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有限公司十三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53.达州市通川区周茂生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周茂生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4.通川区龙爪塔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通川区龙爪塔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该站负责人进行约谈。
155.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外青华园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西外青华园分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56.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57.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东路中医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8.阳光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阳光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59.达州市通川区向阳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向阳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0.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同安惠民药房西外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泰同安惠民药房西外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1.达州新天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朝阳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新天泰诊所管理有限公司朝阳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2.达州市通川区唐宗楷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唐宗楷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63.仪陇县兴兴大药房达州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仪陇县兴兴大药房达州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4.达州市通川区老百姓大药房北外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老百姓大药房北外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5.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通川北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通川北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6.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文家梁二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文家梁二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7.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8.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达州张家湾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6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碑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碑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外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巴路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巴路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东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东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观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观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客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5.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文家梁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文家梁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6.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张家湾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张家湾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7.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8.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兰四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金兰四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7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客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客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一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一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朝阳中医门诊部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3.四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达巴路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东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东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观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观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西街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8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马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18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老车坝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老车坝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诊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19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健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健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北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海棠湾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海棠湾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金山北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金山北路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一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五一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5.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裕溪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6.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人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达人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7.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西外二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平价大药房西外二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8.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明珠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明珠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199.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桑树巷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桑树巷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0.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凤翎锦绣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2.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江湾城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江湾城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3.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青华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4.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0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华洋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华洋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街心花园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街心花园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金兰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0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井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龙井路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心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医药连锁总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医药连锁总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红旗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红旗连锁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3.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小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小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塔沱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塔沱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5.达州市通川区仁缘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达州市通川区仁缘康大药房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药房负责人进行约谈。
216.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国际新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7.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阳骊都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阳骊都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8.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狮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狮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19.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家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文家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0.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晶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晶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1.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胜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西胜街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2.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御景上城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御景上城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3.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万盛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老车坝万盛中医门诊部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4.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龙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双龙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
225.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山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达州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四川省万盛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山连锁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川区医保部门给予如下处理:1.追回已支付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同时按违规金额的1倍处以违约金;2.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