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现将《金石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金石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
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各类事故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镇安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审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不断提高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
二、整治时间
2024年10月12日——2025年1月28日
三、重点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规定,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方面。全面起底2022年以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情况,全覆盖实地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缔不符合基本安全规范的生产经营单位。批发公司重点核实审批许可档案资料是否齐备、周边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要求、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从业人员是否依法取证是否超设计量储存、是否违规向个人销售、是否将仓库租用他人经营等情况。零售门店重点核实周边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要求、经营业主是否依法取证、是否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销售的烟花爆竹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储存烟花爆竹等情况。烟花爆竹布点规划重点整治超规划控制数量审批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在禁燃禁放区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门店等情况。(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办)
(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方面。重点排查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行政交界等场所区域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窝点,一经查实,严厉依法打击,同时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所,倒查原材料的来源,彻底切断非法行为源头。重点排查农贸市场、小超市、小商品市场摆设摊位等场所区域,对无证经营、许可证超期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依法没收非法经营货物,倒查各环节非法经营货物来源和流向是否合法合规,全链条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办)
(三)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方面。重点整治批发企业对无证零售店(点)配送烟花爆竹、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驾驶员和押运员无证上岗、超载超量运输、通过邮政快递寄递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办)
(四)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方面。对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标准规范,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药量尺寸重量明显超标产品、是否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存在加装板垫板的“假大空”烟花产品、是否储存销售礼花弹和摔炮和鱼雷等违规产品、是否储存非法贴牌冒牌等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办)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2024年10月14日至2025年1月28日,分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20日前)。镇安办认真分析本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镇、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以标语、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的宣传,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问题隐患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镇核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镇安办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初核。
(四)区级复核检查阶段(1月21日至12月10日)。区安管理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全覆盖核查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按规定撤销经营许可。
(五)迎接县级交叉检查和市级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2025年1月28日)。做好迎按县级交叉检查和市级督查准备工作,确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和总体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要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村(社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系统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非法违法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