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科技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或组织在区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有关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职责。拟定全区扶贫开发、移民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我们将牢固树立“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等重要”和“抓脱贫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我局现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2人,合计18人。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43.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8.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工资标准提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升。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收入预算24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本年支出合计24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2万元,占77.84%;项目支出54.00万元,占22.16%。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9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3.7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8.98万元,主要是人员新增,工资标准提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99.47 万元,占81.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万元,占9.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0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13.18万元,占5.41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 141.47 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工作经费和扶贫专项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77万元,增长125.6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19.8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川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54万元、保留专项0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54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5个(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经费),涉及财政资金243.7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