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4-10-11
  • 点击数:人次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曹西贝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9万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2024年4月17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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