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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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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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三定方案)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区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区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区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1、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4、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组织开展全区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培训指导工作。

    2、承担全区卫生监测检验工作。

    3、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疾控中心质量控制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229.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229.77万元。

    (二)出预算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万元,占91.27%;项目支出20.07万元,占8.73%。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4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7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82.86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3万元,占12.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6万元,占80.78 %;住房保障支出15.74万元,占 6.8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以下按预算软件的支出录入表按单位的实际支出类款项填列)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 156.07 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项目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7万元,主要用于: 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   26.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下乡督导、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水质监测、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安排政府采购10.1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直报工作、财务做账、党建工作、疾控业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0万元、保留专项291.22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含保留专项,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个(疾病预防控制),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指标3个以上,涉及财政资金291.22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1个(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20.9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单位人员和机构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通川区疾控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表

     

    【406】疾控中心.doc 疾控中心2019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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