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对达州亚莲玺悦台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4-09-29
  • 点击数:人次

  •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4929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亚莲玺悦台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学检验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警告并处罚款2.8万元

    2024919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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