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办理区委文电、报告、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区委办公室文电及其它上报下达的文电、材料。
2、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提供决策依据和意见。
3、负责区党员代表大会、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工作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区委负责同志召集研究专门问题会议及区委常委集体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
4、负责向省、市委和区委综合反映各类重要信息和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为区属各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对省、市委和区委重大部署、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区委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查办。
6、承办省、市委和区委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分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7、负责制发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
8、负责区委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及上下左右联络协调工作。
9、承担区委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区委日常接待工作。
11、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区委办公室2019年重要工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助推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2、全面服务好区委拟举办和区委领导拟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以及区委拟出台或修订的重要文件的服务工作;
3、扎实推进政治机关、执行机关、协调机关、督查机关、服务机关“五个机关”建设;继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5、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6、督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环保督察、稳增长、脱贫攻坚、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部署落地落实;
7、做好区委公文的办理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印刷、分发等管理工作;
8、做好双核双带六区重点工作建设等。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区委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行政工勤编制13名,事业编制7名。实际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区委办公室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办公室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597.06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4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59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0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5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76万元,占64.61%;项目支出211.30元,占35.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7.0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5.4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7.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5.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31万元,占84.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4万元,占7.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5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占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3.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机关、代管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工作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07.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纪委派驻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单位离休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9年预算数为45.10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8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6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扶贫支出(款)派驻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派驻第一书记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2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办公室工作开展所必要的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区委办公室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区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办公室2019年未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办公室2019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计293.01万元,比2018年预算331.93万元减少38.92元,降低8.8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委办公室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剔除涉密项目)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6个(分别为:会议、值班等工作经费、春节慰问经费、督查督办业务经费、扶贫帮困、公务接待、机关党建及工青妇工作、调研、考察参训经费、文印费、重点工作经费、老年协会经费、派驻纪检工作组),每个专项预算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11.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18个(分别为人员经费325.54万元、公用经费28.26,下差专项202万元、下达单位专项资金9.3万元),每个任务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596.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区纪委派驻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开展扶贫工作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