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总量减排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拟定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区内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接待环境信访和公众举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区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对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简报并发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通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归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协助负责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承办上级环保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央督“回头看”信访点位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做好上下协调、督查督办、统筹指导、销号催办和调度通报等工作,持续抓好问题点位整改,逐一核实整改实效,动态完善资料,严防反弹回潮,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2、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减排、控尘、治污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严控时令性大气污染,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抓好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管控,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3、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深入开展魏家河、双龙河、明月江等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对双龙河、魏家河等流域实行交界断面监测和加密度监测,科学分析研判污染原因,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4、打赢净土保卫战。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积极推动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确保辖区土壤环境安全。
5、加速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充分利用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减轻本级财政压力。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2019年底前江陵、磐石、北山、碑庙污水处理站建成完工并投入运营,檬双、金石、梓桐、新村、安云污水处理站开工建设。
6、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树牢环保意识,增强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动落实整治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查清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整改不到位、违法排污等行为,督促企业增添治污设施、达标排放,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7、切实抓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五大源”数据核算工作,健全完善污染源普查工作档案,编制普查质量核查报告和普查技术报告成果。
8、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购置先进监测仪器设备,推进环境监测与执法监察联动,建立快速高效的测管协同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二、部门概况
通川区环保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通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通川区环境监测站)。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786.4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环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786.44万元。(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通川区环保局本年支出合计78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14万元,占99.20%;项目支出6.30万元,占0.8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64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4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8.41万元,主要是近年环保工作日渐繁重,办公耗材、公车运行、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86万元,占75.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6万元,占12.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8万元,占4.51%;住房保障支出57.64万元,占7.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23.9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其他工资福利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4.9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正常运转费用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临聘人员劳务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75.2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环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环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通川区环保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
2019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环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通川区环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1万元,增长10.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通川区环保局安排政府采购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包括财务软件、会议投影设备、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通川区环保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专项6.30万元、保留专项80.00万元。同时,对2019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的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2个(分别为派驻纪检工作经费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涉及财政资金86.30万元(下达及保留专项之和),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3个,涉及财政资金786.4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