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辖区内各单位:
我镇现有九个行政村和社区,人口两万余名,森林资源丰富,现有森林面积1936公顷,主要分布在海拔500—1050米的丘陵和山地,林区人为活动频繁,防火工作任务艰巨。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房屋及森林火灾,保护辖区村(居)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及林业发展,根据《消防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消防预案。
一、成立消防、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馥繁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唐 海 副镇长
成 员: 陈 东 纪委副书记、党政办、扶贫办主任
刘中华 林业站站长
李明局 纪委委员、林业站工作人员
张 前 林业站工作人员
杜永林 民政办主任
魏春益 规建办负责人
朱亚东 城治办主任
龚汝林 财政所所长
魏 峰 农牧站站长
朱 兰 计生办负责人
张 旭 国土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二、划分火灾险区
根据我镇各行政村、森林分布情况及地形特点,将村组和林区分为一、二、三级火险区(一二级为重点监测,三级为一般监测)。一级火险区为石门村、茶店村、石马村、峨嵋村。二级火险区为双丰村、硐庙村、骑龙村。三级火险区为重石村。
三、火灾监测
火灾监测主要依靠气象台的天气预报和群众的报告,主要是加强防火的巡查、监测、建立防火日志。在防火期间,坚持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镇消防、森林防火报警电话3820087)。
四、组建扑火队
镇组建一个专业扑火队,由13人组成;各村组建一个义务扑火队,由20人组成;各社组建一个义务扑火队,由10人组成;各村社扑火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五、物质储备
灭火器9个、打火铁扫帚20把,铁铲10把,消防专用摩托车1辆,通信器材及劳保用品等。救火物资统一存放在镇物资储备中心。
六、技术培训
做好消防防火的培训工作,镇打火队由镇消防防火领导小组和武装部组织培训;林区附近群众,由防火领导小组进行灭火常识的培训,规定应急信号,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七、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消防防火方针,结合本镇地形地势,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及时快速,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扑救原则。
2.充分发动群众和义务扑火队相结合的原则。
3.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部支援为辅的原则。边扑救边报告,确保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
4.检查留守原则。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5.坚持“四不打”的原则,防止人员伤亡。即大风不打、悬崖陡壁不打,打顺风不打迎头风,打座风不打冲火。
6.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岁以下的人员扑火。
八、实施步骤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各单位和居民,见火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发现火灾迅速扑救,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发现荒火、火警、火灾,由镇政府,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区镇指挥部。
3.发生火灾(警)时,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外地打火队为第二梯队,前来支援的武警消防队为第三梯队,各梯队的行动由扑火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4.对火灾现场要妥善保护,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处理。
5.火情汇报应按逐级汇报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