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14”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 来源:通川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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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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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4823分左右,在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的通川区双龙至东岳片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前期场平工程作业过程中,移动钢筋笼时发生物体打击,致一人受伤,经120 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事故发生后,通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东岳镇、金地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伤者救治,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善后处置。受区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等单位成立了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了通川区检察院参加。通川区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开展审查调查。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4414823分左右,在焊接人员焊接作业完成后,郑小燕(钢筋绑扎工)等人协助将钢筋笼人工推移,在翻滚钢筋笼的过程中,郑小燕蹲下身,反手向上提钢筋笼,钢筋翻滚过程中,郑小燕未及时抽出手掌,随翻滚的钢筋笼一起滚动180度碰撞另一钢筋笼发生挤压后掉到地上,导致郑小燕受伤,在场作业人员立即向启涛公司现场负责人等进行了报告,同时将郑小燕从钢筋笼中间抬出,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东岳镇、金地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伤者救助等事宜,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善后处置,伤者家属得到妥善安置。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川区双龙至东岳排水防涝治理项目是为了预防和治理内涝实施的政府工程,主要内容是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2.7公里及附属设施,业主单位是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区属国有企业),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于2023912日、2023108日分别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20231026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2024124日公开招标、202438日由四川商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为了便于排水防涝项目后期能够顺利的实施,202422日业主金地水务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与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涛劳务公司)就前期准备工程签订了合同,主要内容包含清表及场地平整弃土外运修建过河涵洞拆除原有围挡及临时围挡的搭建机械出场费等

    (二)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通川区双龙至东岳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MAD05MEQX9,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等)机械设备租赁等。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冉隆全,项目现场负责人赵伟,安全员蒲桂林、施工员于飞翔。

    (三)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是达州市金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川区财政局全额出资国有企业,涉及地产开发、建筑工程、供水排水、燃气能源、资产经营等领域,董事长方中坡,以下简称金地实业公司)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炬,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管道工程建设;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水暖器材、五金交电、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管道配件;代居民收水费;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及相关辅助配套业务。

    (四)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一人受伤死亡,死者郑小燕(女,49岁,达川区石梯镇天祠村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三、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郑小燕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移动钢筋笼时反手提,在钢筋笼转动时未及时抽出手掌,随钢筋笼缠绕翻滚后碰撞另一钢筋笼发生挤压。

    2.间接原因

    四川启涛劳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实施通川区双龙至东岳片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准备过程中未认真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有效辨识到钢筋笼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钢筋笼翻动过程中的冒险作业行为。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属于因作业人员冒险作业,四川启涛劳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有效辨识安全风险,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钢筋笼翻动过程中的冒险作业行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不到位等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达州市金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通川区双龙至东岳排水防涝治理项目业主单位和上级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相关责任人员

    郑小燕,女,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钢筋绑扎工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移动钢筋笼时中蹲下身反手提,在钢筋笼转动时未及时抽出手掌,随钢筋笼缠绕翻滚后碰撞另一钢筋笼发生挤压,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蒲桂林,男,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有效辨识安全风险,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钢筋笼翻动过程中的冒险作业行为,对此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冉隆全,男,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有效督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未有效督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责任单位

    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能辨识发现在钢筋笼移动过程中存在的物体打击的风险,在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中未落实有针对性地措施加以控制,现场管理职责未落实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钢筋笼翻动过程中的冒险作业行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移交通川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提出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启涛劳务公司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接合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要结合岗位实际,针对性要强,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作业的能力水平;

    3、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4、金地实业公司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对发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川启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14”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45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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