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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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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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单位职能简介。

    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作为农村小学,其基本职能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同时,2021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和学习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下达预算标准及进行核算,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坐收坐支财政性资金,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除完成基本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外,加强全校师生疫情防控,全体教职工还要继续深入到农村,实行帮扶贫困户,推动和带动贫困户,继续着力抓好扶贫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等环境工作。积极参加区教科局举行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培训教师的各项技能、教育教学水平,争取更上一层楼,在教育教学中做出更大贡献。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预算单位1个,事业编制33人,在职教职工28人。离岗待退0人;退休教师25人;遗嘱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收支总预算311.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2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减少了学校维修工程款与结转结余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收入预算311.66万元中:上年结转3.41万元,占1.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25万元,占98.9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支出合计31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6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了1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减少了学校维修工程款与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25万元,占7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万元,占11.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8万元,占5.06%;住房保障支出29.72万元,占1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227.2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下乡扶贫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9.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21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中心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0万元、保留项目预算0万元。对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同时,对保留预算0万元按项目设定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涉及财政资金311.6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达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8.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9.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的支出。

    10.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政府采购:指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购买活动。主要形式是公开招标方式。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部门预算(公开)批复表_[642]通川区新村中心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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