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职能简介。
(1)组织推动全区旅游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规划,推进行业融合发展。
(2)管理旅游业的全区重大活动,指导旅游业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3)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
(4)组织实施旅游业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5)指导旅游市场发展,推进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业市场。
(6)负责管理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7)负责全区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旅游事业与产业的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提升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21年,将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大对接和服务力度,在重点项目推进中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在向上争取工作中加大项目包装和向上联系力度,在规划编制工作上主动谋划、不断创新。
一是规划引领。加快编制《通川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通川区“十四五”旅游专项规划》,抓好顶层设计,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是招大引强。策划包装一批文旅项目,对外招商,梳理在谈文化旅游招商项目,主动跟进对接。持续推进明月犀谷生态旅游温泉度假区、川东龙洞门半山康养文旅度假区、谭家沟农文旅融合、双鱼湖旅游综合开发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三是项目拉动。加快青宁云门天寨、川陕革命根据地战史馆、南山院子等在建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工,开园营业。指导旅游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推进神剑园成功创
四是争取资金。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力度,对已申报项目资金补助积极争取。着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对照中央和省级标准谋划包装一批新项目,努力向上争取资金。
2.继续强化宣传推广
开发建立通川智慧文旅平台,组织、指导景区景点开展各类文旅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节庆活动,持续宣传造势,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提升通川文旅品牌知名度。通过以会促旅,以节兴旅,有力推动我区文旅经济发展。
3.狠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建引领,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始终强化职责在心,责任上肩,落实于行。
4.加大旅游行业管理
协助区文旅局做好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乡村旅游点的业务管理、安全生产、旅游投诉、疫情防控等工作。
5.推进“四城同创”工作
继续开展好“四城同创”工作,进一步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结对联创帮扶和“七清五有一红旗”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 10 名;在职人员总数 14 人,其中行政人员 3 人,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10 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13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5.0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以及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3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7万元,占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7万元,占9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8万元,占95.79%;项目支出5.82万元,占4.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8.4 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5.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5.03万元,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以及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19万元,占7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占9.7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3万元,占5.19 %;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占10.48 %、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7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1.3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宣传、管理性事务支出。如:宣传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下乡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7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我中心未安排此项预算费用。
(一)公款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没有安排公款出国境活动,未预算相关费用。
(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016年7月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未预算相关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用:本单位未安排2021年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