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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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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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区委政法委是通川区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推进平安通川、法治通川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情报收集和信息预警,严格落实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机制,抓好“12 8”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风险防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拓宽司法服务平台和渠道,健全与重点民营企业沟通交流长效机制,指导和帮助民企依法治企。拓展互联网政法服务机制,在更多业务领域开展网上办理模式,加快实现政法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深度融入川渝政法区域协作大局,加强队伍交流,深化协作共建,全面加强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

    三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实践,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民转刑命案发生。加快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推广智慧社区、智安小区建设模式,完善专群结合的四级巡防体系,夯实治安防控的基础支撑。持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整治治安乱点、行业乱象。深入实施市域社会治理8大工程,全力助推达州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合格城市。

    四是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全面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四川省实施细则,刀刃向内推进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把政治建警贯穿始终,开展政治教育、革命教育、法纪教育三大教育,整治系统内的顽瘴痼疾。开展执法办案大检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不断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二、部门概况

    区委政法委为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共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临聘(返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通川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992.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53.4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人员调入,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雪亮工程及综治中心建设费用纳入项目预算;三是新增了2020年结转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预算992.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万元,占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6.75万元,占98.4%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99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5万元,占35.33%;项目支出642万元,占64.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92.75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压减年度预算总额。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6.7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9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6.7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37.42万元,主要一是机关人员调入,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雪亮工程及综治中心建设费用纳入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8 万元,占81.47%;公共安全支出84.93,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20.79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37.93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法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4.7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8.46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88.8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年初专项预算扫黑除恶、长安网建设等工作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运转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款)专项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9.7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年初专项预算,解决雪亮工程服务费、政法委机关办公场所维修、长安网建设维护等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多元化解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运转工作经费。

    9.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安全相关工作经费。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住处(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56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一期2021年租赁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7.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无公务用车故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委政法委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通川区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06万元,增长20.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通川区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通川区委政法委无公务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区委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政法委预算(公开)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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