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通川区民政局单位职能简介。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是通川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乡低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慈善福利、婚姻殡葬、民间组织管理和养老等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全面落实《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破解城乡养老服务“难点”。 江陵敬老院建设项目即将投入使用,力争2021年入住率达到50%。力争通川区福利院失能失智照护院项目在2021年落地实施。
二是着力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改革,全面推广运用社会救助系统。加快低收入认定中心的成立并投入使用。
三是加快推进民政项目进度。继续推进通川区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道路、公墓整体搬迁项目工作。
四是聚焦改革,持续发力,全面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五是严格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严把时间节点和法定程序,指导各乡镇街委高质量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六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社工机构,实施好社工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七是抓好民生工程和市、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49.87万元。比去年低158.57万元,原因是去年殡仪馆项目以及江陵敬老院项目资金增加了整体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1549.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5.44万元,占3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4.43万元,占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15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0万元,占23%;项目支出1191.17万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84.4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3.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基本纳入采购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4.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7.73万元,主要是压减30%。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7 万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9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7.18万元,占3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01(类)01(款):2021年预算数为358.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208(类)02(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725.72万元,主要用于:磐石敬老院运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维护,社会组织管理,三老协会的工作经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减灾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采购余款,慰问攻坚克难一线干部职工慰问资金,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资金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7.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通川区民政局现有公务用车 0辆,其中:轿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通川区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7.73万元,减少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通川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655.6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项目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通川区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通川区民政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表5)
13.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6)
14.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