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农村人居面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及其设施设备等人居环境问题短板弱项。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攻坚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充分考虑财力和地域特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三是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以农村“三点三沿”(农户、院落、聚居点,沿路、沿沟、沿河)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大起底、大整治、大改善。
(三)行动目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设施短板。合理规范配置收运设施设备,加强基础设施管护,破损设施及时修缮,重点解决垃圾收集站池房亭桶等设施设备缺漏破损等问题,不断提升垃圾收集投放设施承载能力。
(二)开展垃圾治理。全面清理公路沿线、居民房前屋后、沟(渠)边坡积存垃圾,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其它塑料、饮料瓶、腐烂垃圾等,做到应清尽清。结合垃圾生产量,动态调整收运站点、频次、路线。
(三)规范堆码晾晒。规范居民柴草、农耕农具和生活用品摆放,原则上房屋正立面和公路沿线不得摆放杂物,家禽实行圈养,衣物晾晒到晾衣场,不得在窗前、门前等区域进行晾晒,确保整洁美观。
(四)集中清乱除杂。集中开展对公路、组路、户路和庭院周边杂物、建渣清理,铲除杂草、弃土、砖石和瓦砾等,清除破损广告、私拉乱接、“牛皮癣”和残垣断壁等。
(五)适度风貌提升。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杂草杂物,疏通阴、阳沟排水系统,并栽种花草树木。鼓励农村居民自筹资金对庭院进行美化,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花草树木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农家小院。
(六)注重室内外卫生。既要注重“面子”,更要注重“里子”,居民室内干净整治、摆放有序,农副产品归仓入库,地面平整无杂物,阴、阳沟排水畅通无积水,粪池(坑)无外溢,家禽饲养要分类,室内外无家禽粪便。
(七)抓好宣传引导。以科学、卫生、健康为重点,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人人讲卫生、处处爱环境的好习惯,做到垃圾不乱丢、污水不乱倒、柴禾不乱堆,衣服勤换洗、室内勤通风,有效控制病菌滋生,增强卫生健康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4月5日前为集中治理阶段,以村(社区)为主体,农户为单元,全力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整治,针对辖区环境卫生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分级分类制定好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整治脏乱差等环境卫生问题,切实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改验收阶段。4月6日至4月15日,由包片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要重点查看房前屋后、河道沟渠、边坡背岸等整治情况,紧盯卫生死角,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督促整改完成。
(三)持续保持阶段。检查验收结束后,转为长效管理,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书记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将整治行动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推进。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筹工筹劳,采取义务劳动与劳务聘请相结合的方式,全域开展整治工作。
(二)提升质量标准。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的内涵,并结合本《方案》整治内容,对标对表全域治脏、重点治乱,形成特色亮点,达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镇乡村振兴办、镇城治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整治成效与本年度村(社区)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