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2日至5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通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通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支部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召开了1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7次支委会和4次办公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针对3个方面,2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其中:7个问题已制度整改),已对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支部对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党支部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同时下发《落实区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通区居险支〔2023〕10号),对23项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健全了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巡察存在问题得到有效的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党支部书记在每月支委会都要听取各责任股室整改工作的进度汇报,并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新修订完善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思想防线、制度约束。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由各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同时,深入查摆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传达通川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三是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12次,相关理论学习6次。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
2.针对行政权力下放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文件精神,按照“方便便民、平稳推进”的原则,分步将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领、资格认证、信息变更、信息查询、老农保清理等业务下放到乡镇街委及村(社区)办理;二是为方便群众办事,通过会议培训、公告等形式将下放事项及时限广为告知,让群众家喻户晓;三是加强对乡镇街委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4年3月31日。
3.针对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整人员分工,重新明确岗位职责,解决业务人员既有业务经办权限又有稽核疑点数据的审核权限;二是因业务股股长工作调动,将业务经办工作重新进行了调整;三是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增设稽核股。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4年3月31日。
4.针对许可服务精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在群众前来办理死亡注销时,上报的注销资料里不再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5.针对信访积案化解推动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清理台账。二是组织涉及的乡镇工作人员召开“村保”遗留问题专题会议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村保”遗留问题清退人员资金。截至2024年2月已退125人,清退金额768499元。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4年3月31日。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7.针对追缴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追缴力度,针对无法追回的人员建立台账,召开专题会议,将追缴人员名单分解压实到乡镇,加大监督检查;二是通过“三下乡”、“见面行动”等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乡居保死亡丧葬金政策宣传。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8.“智慧人社”工程建设推而不动。
整改情况:召集各乡镇召开居保巡查整改工作会,现场发放《通川区城乡居保建设“金保网”意见征求表》,摸清情况,向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城乡居保信息查询和资格认证。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9.针对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月及时把发放失败人员名单下发乡镇街委,督促各乡镇街委及时清理发放不成功数据,对于行动不变的人员采取上门服务。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0.针对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数据台账共32人,将追缴任务和责任分解压实到乡镇街委,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已整改完成,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落实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班子成员已向党组织书面汇报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公文写作培训。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2.针对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典型案例,支部书记对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其股室负责人都已完成廉政提醒谈话;已开展2次全局职工的警示教育活动。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3.针对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国庆节对职工慰问活动,已严格执行对公转账;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及相关财务制度等。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4.针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批评教育当事人并书面检讨;二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修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组织职工学习《区人社局管理制度》,并制度《区居保局管理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暂行办法》。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5.针对制度虚化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修订《内审监督制度》《任职资格制度》《岗位轮岗制度》,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执行;二是已对会计、出纳等重点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细则》;二是已全额退还到景区开展“志愿者”活动的门票费用,相关责任人深刻剖析,认真反省;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7.针对未据实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从2023年9月开始扣除法定节假日、出差天数及请销假,按照实际发放伙食费。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8.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会计培训继续教育,完善和修订《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及学习相关财务制度,2023年已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已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已邀请区人社局已对我局财务账簿进行指导。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19.针对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业务的作用,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贯彻落实到居保工作;二是调整人员分工,根据新增被征地大龄失地农民参保业务明确了支部委员责任分工。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20.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达州市通川区居保局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二是对于2022年度全市居保先进个人评选,按照职工大会推荐人员,支委会确定人员的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发言制度。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21.针对支委委员组织关系未转入。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支部委员王静缙的组织关系转入;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提升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规范转接流程,列明注意事项,由业务精通的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密谋划,制定会议方案,按照要求筹备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已准备好个人剖析材料,会议召开时间由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后再实施。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3年12月13日。
23.针对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川区居保局召开账实不符遗留问题专题会,下发已核实多缴费人员到各乡镇,收集资料,退还多缴费金额。目前已清退106人,共计清退41100元。
已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30日。
三、持续长效,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活动,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在学做结合上求实效、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效上。
(二)夯实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活用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局各股室执行情况进行持续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责任不缺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堵塞制度漏洞,逐步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巩固和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通川区居保局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2663433;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阳平路66号;电子邮箱422063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