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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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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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我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部署通川区年度重点工作全年通过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川要闻、政府文件、人事信息、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政府信息2147条。二是深入挖掘政策解读。本年度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发布各类解读材料目前已组织开展文字、图片音频3种解读形式三是创新开展公开工作。编制通川区政务通讯录,将全区所有向行政机关地址和电话集中收录,统一公布,方便群众找人办事信息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四是持续推进“政务开放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活动,畅通沟通渠道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二)依申请公开。制定《通川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法》,积极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我办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上年度结转1件。其中依法办结13件,1件正在依程序办理中。本年度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主动对接第三方平台技术支持,以“人防技防”方式,强化检测能力,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健全完善通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统一标注文件有效性,本年度政府办公室制发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参照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布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完成通川区门户网站数字政府专区建设;二是更新完善通川概况城市名片、通川旅游等栏目,推送吃、住、行、娱、购等五方面通川优质特色资源信息42条。三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数据一致,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制度,压实单位审核主体责任,定期发布工作提醒和工作通报,本年度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群、点对点电话交流等方式发布工作提醒120余次,以政府办名义发布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半年通报1次,以监管问责托底政务公开质效,确保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

    0

    0

    0

    6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3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体量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不足,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惠农政策等民生实事领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区工作要点安排等文件的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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