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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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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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新发展,全面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18条(其中政府网站271条,微信公众号信息47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和信息132篇,公示公告29篇,环境保护106篇,政策文件2篇,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篇,市场监督1篇。

    20231115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观了东岳污水处理厂达州市首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了解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双龙河水环境现状以及沿线污染防治和监管治理情况,参观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及生产工艺流程。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增进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通川生态环境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7件,行政处罚33件,行政强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通过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政务公开栏,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主动发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重大成效、重要事件,及时有效,全面准确,进一步拓宽市民获取环境信息的途径。

    (五)监督保障。

    由局办公室牵头,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明确各股室年度信息报送及发布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机制,提升信息质效,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制定如下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加强各项业务工作、信息写作的学习,提高机关干部写作能力和信息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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