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对四川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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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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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街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部门:

    现将《国家对四川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330

    国家对四川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

    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全面扎实做好国家对四川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提高我区脱贫攻坚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强化以问题找短板,以短板抓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全面做好找准找全问题、做深做细整改、从严从实监管,确保整改实效,特制定此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放松、转变作风不懈怠,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提升脱贫质量。

    二、整改内容

    (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扶贫资金垒大户、项目建设进度慢、整合资金不规范、项目公示内容不准确不全面、项目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收益扶贫存在“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责任单位:通川区财政局、通川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黄本松、徐通、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1. 一是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实地考察,完善好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方案;二是区财政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交运局和区住建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对象加强项目管理和指导,收集好相关资料;三是各部门、各乡镇要通力配合,探究对策,争取在产业发展上达到一定效果。2. 一是区财政局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以及乡镇进行督促,凡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务必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区级验收;二是2018年以前的项目验收报账的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善资料,未提供报账资料的项目实施单位以及乡镇要拿出具体措施,督促到位;三是已验收通过并完成报账资料的项目,财政部门须及时拨付资金,杜绝滞留延压。3. 一是财政部门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将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安排使用、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在村镇一级进行宣传;二是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在项目实施地以公开墙(栏)、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4.关于项目建设进度慢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快项目规划,缩短项目审批时间;二是加强基层干部扶贫项目知识的培训,完善干部考核和管理制度。三是完善操作程序,规范资金使用的流程,简化设计,精准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强化项目督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加大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并按期通报。5.关于项目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项目库建设的重视度,切实增强项目库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对遗漏项目的申报力度,加大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的审查力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二)“两不愁 三保障”方面

    1. 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未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过度。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疗保障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王涛、朱春玲、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开展区域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督促域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住院一站式服务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严禁收取住院押金。三是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通川区健康扶贫2018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确保贫困患者就医慢病门诊维持治疗和住院个人负担控制在10%以内。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 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有偏差;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评定有误差;住房质量有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李江山、王路长、陈鹏、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将近年来中央、省、市危房改造政策文件、操作手册等资料汇总成PPT,每季度召开一次村镇工作会组织学习,同时督促乡镇加大对村社干部、农村居民的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印发《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等指导性、实操性资料,提升危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建筑工匠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和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三是做好实地一线指导工作,成立业务指导工作组,不定时的开展督查、巡查、“回头看”及业务指导工作,在一线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三是邀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实施了危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全覆盖鉴定;四是根据区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区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健全农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住房安全保障专题联席会。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易地扶贫搬迁方面

    就近就地安置;住房面积超标;资金管理不规范;验收程序执行不严。

    1. 就近就地安置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王路长、黄本松、陈鹏、徐通、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对照达州市发改委、达州市扶贫移民局关于印发《达州市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达市发改委【2018442号)和《四川省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逐户排查易地搬迁住房原址改建、就近安置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加强对搬迁户教育,严禁原址改建,对原址改建的取消搬迁资格。

    整改时限:2019615日前

    2. 住房面积超标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王路长、李江山、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对超面积部分要采取物理隔离、真实联建、明晰产权等方式进行整改,整改后的住房必须具备独立完备的功能体系,单门进出,单独厨卫,单独水电表头,单独门牌号。对修建的附属设施,要与主体建筑有明显区分,并严格限定使用用途,只能作为生产性用房。

    整改时限:2019530日前

    3. 资金管理不规范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李晖、黄本松、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对易地搬迁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各乡镇要建立自筹资金和补助资金台账,明晰收支,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制度,坚决防止账务不清,核实不准,监管不严。

    整改时限:2019530日前

    4. 验收程序执行不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王路长、李江山、陈鹏、徐通、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对新建住房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住房安全质量鉴定,经初验合格后,申请住建部门进行区级抽验,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要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各乡镇督促建管所、国土所对安置住房的选址、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诸如屋顶漏水、排污不畅、屋檐无滴水、地面山墙无散水、屋顶漏水、墙面剥落、排污不畅、照明线路混乱、地面开裂、入户路未硬化等施工缺陷和安全隐患,监督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19530日前

    (四)政策落实方面

    1. 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有缺失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农商银行、区农旅公司、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人员:杜俊朋、包国梅、李涛、徐通

    整改措施:

    1)贷款未使用的,在1个月内若还没有合适的产业,由乡镇办委、承办银行负责,限期回收归还银行,待找到适合的产业项目后再贷。

    2)对投入政府平台公司的贷款,立即整改,限期收回归还贫困户,若贫困户无合适的产业项目,及时归还银行。

    3)对入股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企业的,要本着贫困户自愿和参与的原则,完善相关手续,并由乡镇、村、承办银行全程掌控,到期及时催收归还,对经营管理不善,已出现风险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2. 产业扶贫增收效果不明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刘登钊、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1)对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做好一户一策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持基金做好资金支持,依靠驻村农技员做好技术服务,确保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见成效。(2)对贫困村自主产业,一是做好技术服务,确保生产环节的管理到位,避免人为原因造成产业发展失败。二是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倾斜,帮助做好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引导尽早谋划布局市场销售,通过职业经理人、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积极联通市场,确保产业发展和增收可持续。(3)切实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作用,开拓创新建立与贫困户、贫困村的利益联结,依靠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贫困村持续增收;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做好村级集体收益扶贫,通过流转、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3. 就业技能培训有待提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郝国钞、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1)开展培训前摸底调查工作,深入了解贫困劳动力的培训人数、培训意向,根据贫困劳动力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培训。(2)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大覆盖面,让贫困户知晓培训优惠政策,了解培训目的和意图。(3)强化与乡镇、村(社区)的对接,做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及时组织开展培训。(4)择优比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将课堂延伸到村(社区),将培训送到贫困户家门口,让贫困劳动力更方便的接受就业技能培训。(5)根据贫困劳动力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特色培训专业。大力优化培训课程,做到因材施教,使培训方式更加多样,深入浅出,浅显易懂,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五)因村因户帮扶方面

    有的帮扶单位未派驻村工作队;部分驻村干部工作不脱钩;有的驻村工作队员未住村;驻村干部调配不及时;扶贫手册填写与管理不规范;帮扶措施存在敷衍现象,不够精准;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细。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委党(工)委书记

    整改措施:1. 通川区45个贫困村帮扶单位均已下派驻村工作队,故不存在“有的帮扶单位未派驻村工作队”的问题。2. 根据日常调研督导,结合村、镇两级反馈情况,摸排驻村干部是否存在未全脱产情况,对于“两头跑”现象进行通报,并向相关派员单位去函,责令立即整改。3. 要求各乡镇为驻村干部提供相应的基础设备设施以及必要的生活条件,根据日常调研督导,结合村、镇两级反馈情况,摸排驻村干部吃住在村情况,对于履职不到位的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批评。4. 每季度定期摸排全区驻村帮扶力量调动情况、履职情况,对于调离本区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及时通知相关派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开展上岗培训,确保驻村帮扶工作不脱节。5.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帮扶资料留痕管理专项培训会,对各部门(单位)、乡镇的业务骨干进行系统性培训,再由参会人员回单位后及时组织人员统一学习,确保帮扶资料的科学化、规范化。6. 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贫困户帮扶措施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根据贫困户当前主要致贫原因对帮扶措施进行优化、细化、精准化,并对开展情况进行上报。再由区委组织部结合日常调研督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7. 召开全区帮扶工作推进会,通报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反馈文件,再次提醒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持续性、精准性,再次强调帮扶干部的作风、细节问题。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六)精准识别退出方面

    新识别“异地贫困户”帮扶措施欠缺;底线标准识别把关不严,因病因灾批量纳入;存在漏评现象。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街委

    责任人员:徐通、各乡镇街委党(工)书记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精准帮扶大走访”活动,由帮扶责任人对每户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再梳理,确保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贫困户需求相对应、可操作。二是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开展动态调整,做好车辆、房屋、人员信息等的比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纳入,杜绝“漏评”和“错评”。

    三、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2019410日前)。

    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改内容,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实施方案,并于410日前报区脱贫攻坚办。

    (二)全面整改(201945月)。

     对照国家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深查细查,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三)建立机制(2019720日前)。

     深入分析研究问题存在的原因,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畅销机制,从面上加以解决。

    四、整改要求

    1. 高度重视。全区上下尤其是各级脱贫攻坚干部,一定要身先士卒、严肃对待、动真碰硬,以最大的决心、最实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如期整改到位、坚决整改到位。

    2. 深入整改。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责任人,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倒排工期,逐项对账销号。

    3. 强化监督。区脱贫攻坚、区巡查办要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巡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好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4. 按时上报。各乡镇街委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问题整改情况(问题要按照多少类、多少项、多少个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报告和问题整改清单(模板及表格附后),其中整改报告要包括对整改工作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情况、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执纪问责、长效机制建设等后续巩固提升措施等内容,于520日前报区脱贫攻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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