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3〕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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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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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第17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达州市2023年第17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通川区罗江镇石燕社区4、6、12、15组。面积约21.9594公顷,具体范围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教育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第(三)项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3年4月10日起,达州市国土勘测规划队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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