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发〔2023〕27号
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江陵镇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委员会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
江陵镇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江陵镇实际,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晓晖关于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末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乱象问题,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实现对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对未成年人加强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周炼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财华同志、镇党委委员胡鹏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综治中心,胡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工作,杜克荣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心理咨询服务
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狱服刑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关爱帮扶,积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提高认知能力,培养健康的心理环境。
各村(社区)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二)大力开展法治教育
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广播、标语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通过“八五”普法,采取表演法治节目、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动的法治教育,引领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会用法。三是通过开展法治讲座、观看法治微电影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及黄赌毒等,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综合检查,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校园霸凌、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涉恶及黄赌毒、盗抢、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未成年人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