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杜俊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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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区府人发〔2023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经达州市通川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杜俊朋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史鸿嘉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蒲家中学校校长;

唐隆文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院长;

  瑞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喻龙翼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李旭阳同志为达州通川经开区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勇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勇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雷希晨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波同志为达州通川经开区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伍俊璇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思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符贵林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收费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姣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小江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第二小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付黎明同志为达州市通川区实验小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彦庭同志达州市通川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职务;

  戎同志达州市通川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杰同志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史鸿嘉同志达州市通川区教师进修校副校长职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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