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达州市通川区2023年11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若以上人员存在已就业,享受退休待遇,服刑,死亡或者其他不符合享受的情况,请实名向通川区就业局反映,监督电话:0818-2375414。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达州市通川区2023年11月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发放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卡号 | 失业保险金标准(元) | 生育补贴标准 | 生育补助金发放总金额(元) | 备注 |
1 | 戴孟霜 | 51300********21228 | 621********33490825 | 1773 | 三个月失业保险金 | 5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