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来源:区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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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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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附件: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2019329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行业

    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8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规定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交函2019117号)、《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达市交办〔201917号)和区安办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的原则,制定如下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结合行业生产安全阶段性特征,科学安排监督检查(执法)时段和内容

    (一)1—3月,突出春运、两会重点时段,开展应对道路水路客运量阶段性陡增、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和低温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坚决防止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断档脱节。

    (二)4—5月,突出春游和汛前准备,防范歇一歇、松口气的思想、工作苗头,开展应对春游和清明节、五一出行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安排部署行业防汛减灾安全度汛有关工作。

    (三)6—9月,突出主汛期,开展应对汛期突发性极端天气、公路和在建项目地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局地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气候状况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适时开展应对端午、中秋出行高峰及夏季消防等问题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四)10月,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国庆长假和后汛期防范,开展应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国省干线保通保畅和后汛期极端天气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五)11—12月,突出岁末枯水雾季、元旦假期等重点时段,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突出“两个责任主体”,强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

    (一)对于辖区交通行业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计划、方案并扎实开展,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档案台账,是否按规定对重大风险进行了登记报备并确保防控责任到岗到人。

    4.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能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是否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6.上级部署安排的各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7.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8.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对于局属行业监管单位,重点检查: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否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和材料。

    2.责任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规范;是否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3.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4.安全监督工作基础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

    5.安全督查检查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情况问题是否进行跟踪处理,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衔接情况。

    6.预防预控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否落实重大风险登记报备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8.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工

    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继续采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方式,对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其分管范围内和督查辖区内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第一组:督导区运管所,带队领导:程光华

    参加及联络股室:局安运股

    第二组:督导区养护段,带队领导:张伟

    参加及联络股室:局养护股

    第三组:督导区公路公司,带队领导:周治宇

    参加及联络股室:局建管股

    第四组:督导区路政大队,带队领导:张伟

    参加及联络股室:局行政审批股

    第五组:督导市海事直属一分局、区港管所,带队领导:程光华

    参加及联络股室:局安运股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计划。局属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范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应按计划进行,文明规范执法。要在主要看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注重痕迹管理,书面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应记录在案,并会同相关部门从严处罚。

    (三)严明纪律。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严禁搞形式、走过场。不能以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代替现场监督检查(执法),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要严格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四)落实责任。要落实闭环管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根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局属行业管理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要求,向区局安运股按期报送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总结、检查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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