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磐石镇
发布日期: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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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当前正值农作物秋收高峰期,为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持续改善我镇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达市人常〔201755)、《达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达市污防攻坚办〔20231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通区委办〔202333)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落实包保工作责任机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和每家每户,村组干部要带头禁烧,责任人要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禁烧守门人。重点强化对旅游景点、河道沟渠、高速公路及其他公路沿线的巡查力度,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拉网式禁烧巡查,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

要深入推进综合利用,鼓励群众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制作有机肥料、食用菌生产基料、秸秆饲料、秸秆建材、生物质固体燃料、秸秆工业原工艺制品、秸秆沼气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方式,大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空间。

二、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值班值守

各村(社区)要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小春收割时段:4月初至6月底;大春收割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段:12月初至次年2月中旬),重点管控,要组织巡逻人员,分工包片,加大巡逻频次,保证每个重点点位要有人员值守。镇级各部门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及时发现、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

三、注重宣传,强化引导

各村(社区)要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移动巡逻车、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积极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普及秸秆焚烧危害增强民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及处罚力度,强化震慑效应,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支持秸秆禁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严格监管,快速处置

镇级各部门加强联动、高效配合,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巡查监督执法力度和频率,镇纪委密集抽查各村(社区)禁烧工作,对抽查情况进行日通报,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派出所要会同村(社区)严格依法打击、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法公开通报;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明确考核,严格问责

各村(社区)及镇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强对秸秆焚烧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桔秆禁烧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全镇范围内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镇纪委追责问责。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磐石镇委员会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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