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来源: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作者: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3-09-25
  • 点击数:人次


  •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1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张菲美容院

    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张菲美容院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2023年9月21日

    达州市通川区
    卫生健康局

     

    制表单位: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             制表时间: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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