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通川区珠市街建设大厦三楼通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253193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唐绪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江陵镇 青龙村6组 | 土地面积:90.00 建筑:122.80 | 住宅 | ||
2 | 王德江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江陵镇 青龙村6组 | 土地面积:119.92 建筑:119.92 | 住宅 | ||
3 | 蔡良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江陵镇 青龙村8组 | 土地面积:111.23 建筑:171.23 | 住宅 | ||
4 | 张宋仁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江陵镇 和平村10组 | 土地面积:85.50 建筑:145.18 | 住宅 | ||
5 | 张宗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通川区江陵镇 青龙村10组 | 土地面积:85.50 建筑:145.18 | 住宅 | ||
公告单位: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