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销售过期食品案件
  • 来源: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8-30
  • 点击数:人次

  •   近日,有群众在四川省市场监管投诉平台反映其在通川区某副食经营部购买的1袋“牛板筋”辣条是过期食品。

      接到消费者举报后,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联系获取涉诉“牛板筋”辣条实物及购买凭证,并赶往被举报商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上述“牛板筋”辣条净含量为188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日,保质期为180天,截止购买当日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及查阅店内支付记录等方式确认当事人销售的“牛板筋”辣条1袋超过保质期的情况属实。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小摊贩管理办法》之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日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