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完成情况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共下达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99万元(川财农〔2021〕168号)、(达市财农〔2021〕98号)),购置补贴农机具≥1067台(套),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分析
下达我区的99万元农机购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目前实施结算99万元,资金拨付率达到100%,不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兴建楼塘管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存在转移、侵占、挪用或沉淀闲置情况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99万元实际补贴农机具1526台,超过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均已完成。经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对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推广丘区适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补贴机具都是购机者自愿购买的,机具适用性强,出勤率高,作业效率好,购机者对这一惠农政策非常满意。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方案审批备案流程执行情况。制定出台的《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通川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农〔2021〕359号),并对《通川区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审批。
2.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实施中,区、乡两级农业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对购机补贴资料申请受理、信息录入、购机核查及公示、补贴资金结算等每步都严格把关,做到程序不颠倒、环节不减少,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结算发放补贴资金。
3.项目资料管理情况。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受理的补贴申请资料、入户(电话)核查(抽查)资料、公示资料、结算审批及发放明细表等资料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建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