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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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张广会、刘华义

    刘富芬

    刘富芬、刘富兵

    刘富兵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卡、结算清单

    通川区北外镇青杠垭路36号2栋2单元9楼1号、13栋2单元2楼2号

    80.26平方米、97.67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3楼通川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818-2531930



    ​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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