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16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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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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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龙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除臭系统、应急电源、变压器扩容设施设备等,并完善污泥脱水设备及污泥堆场,优化原厌氧池功能。总处理能力达到1500m3/d,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

    2.废气:施工期进行围挡作业,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要求。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废水采用“AAO MBBR 沉淀池 微絮凝除磷D型滤池 紫外消毒”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营运期设置除臭间及除臭盖板,各池体密封加盖并及时清洗,定期消毒除臭,加强厂区绿化,厂区恶臭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栅渣、沉砂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三防”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污水管道改线河段取得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出具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通区水行审〔2017〕12号),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同意(通区发改审〔2023〕53号),取得原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换(2016)08号),取得达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702MA65EQL352001Q),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702MA6BN63Q1X)。

    2.

    东岳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

    达州市金地水务有限公司

    成都艺博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除臭系统、应急电源、变压器扩容设施设备等,并完善污泥脱水设备及污泥堆场,优化原厌氧池功能。总处理能力达到1500m3/d,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现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

    2.废气:施工期进行围挡作业,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要求。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废水采用“AAO MBBR 沉淀池 微絮凝除磷D型滤池 紫外消毒”工艺,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营运期设置除臭间及除臭盖板,各池体密封加盖并及时清洗,定期消毒除臭,加强厂区绿化,厂区恶臭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栅渣、沉砂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三防”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污水管道改线河段取得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出具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通区水行审〔2017〕13号),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同意(通区发改审〔2023〕55号),取得原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5)05号),取得达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1703MA7LDY0N0B001U),以及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BN63Q1X)。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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