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全区卫健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19〕13号)、《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类综合楼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消安〔2019〕2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卫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现状,决定集中开展全区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一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机构火灾防控,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清理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防控火灾能力,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分别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何林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范围
以医疗卫生高层建筑、居住综合楼、门诊部、住院部、职工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强化集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结合供电、供气以及危化品仓库(库房)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整治重点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手续,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内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四、工作职责
各单位、各负责同志要周密部署。一是要认清形势。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二是要落实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省安办关于印发《十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落实包保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三是要仔细排查整改。从对薄弱环节入手,从重点、难点部位处开始排查,将安全隐患整改在萌芽状态。四是要严肃追责。对因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等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实施
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3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单位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31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找准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销案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各单位要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帐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局安办将适时组织督查暗访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
(三)上报总结,强化考核。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PDF红头盖章版和word电子版)上报至区卫健局办公室(何林)。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单位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