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州爱尔博视医院迁址工程 |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669号汽车西站1-3层及负1层 | 达州爱尔博视医院有限公司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新建1个专科医院,医疗综合用房为租用已建建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共设床位80张,总建筑面积4875.16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建筑面积55.625平方米。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利用项目内已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水泥等建材在室内堆放,防止被雨水冲刷流入水体。 施工废气:运载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场地物料覆盖;选用环保材料,加强施工现场通风,减小装修废气的影响。 施工噪声:选用噪声较低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休时间施工,施工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建筑墙体隔声,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 固体废物:土石方全部及时回填,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废包装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统一收集后外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油漆桶单独收集后由厂家统一回收;。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营运期检验室废水通过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化粪池+混凝沉淀+消毒”的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达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检验室废气经过滤消毒后由引风机引至楼顶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封,安装在封闭的设备房间内,设置换气设备及排气筒,加强通风换气,将恶臭气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气筒于引至3楼平台处排放。 噪声:项目营运期加强管理,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通风系统进出风口采用软连接,中央空调机冷却塔安装在二楼阳台单独设备房内,污水泵等设置在污水处理设备房内且应尽量远离周围住户,并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上方、南侧、西侧、西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区域标准。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采取三防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系统清掏的淤泥在干化池中消毒、干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次性输液瓶(袋)由医用输液瓶回收公司回收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卫计委同意(达市卫变准字[2018]第02号), 取得工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同意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3356239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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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州市中心医院扩建地下停车场及业务综合楼配套用房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通川北路与庙街路交汇处 | 达州市中心医院 | 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本项目计划用地面积3746.68m2(5.62亩,含医院自有用地约2.42亩,市政规划公共绿地3.2亩),总建筑面积9730.31m2,其中地面建筑面积102.2m2,主要为院前急救中心出入口、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及人员出入口、采光井等;地下建筑面积9628.11m2,共设置地下三层,新增机动车为227个,救护车位5个。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施工废气: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硬化地面,边界设置围挡,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临时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及时清运,减少材料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禁止在大风天气作业,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 施工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中、高考期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场界和周边环境敏感点,设置围挡,规范操作,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体废物:弃土和不可回用建筑垃圾全部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处置,可回收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临时堆场做好防雨、防风、防泄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营运期锅炉酸碱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停车场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办公、生活废水一并排入院区生活污水管网,依托医院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达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准放。 废气:营运期锅炉燃烧废气经专用排烟通道引至项目南侧业务综合大楼楼顶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停车场内废气通过排风机机械抽送,经过排风井送至地面绿化带内排风口排出,排口须远离周边居民住宅楼、医院等敏感建筑。 噪声:合理布置停车场出入口,远离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风机、锅炉、水泵等设备安装在设备房内,采取减震、隔声措施,风机进出风管处安装消声设备,排风口设置于地块北侧、东北侧和西南侧绿化带内,排口朝向北侧空旷地带,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面积不小于10m2,采取“三防”措施,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达州市发改委批复同意(达市发改审[2018]99号),取得达州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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